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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8月31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广东惠州官宣:9月1日起“认房不认贷”

据惠州市政府网站8月31日消息,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之日0时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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